抽檢及留樣制度
根據國家的《食品衛(wèi)生法》和《食品衛(wèi)生規(guī)范》的相關法規(guī)、為保證食品衛(wèi)生安全,預防食物中毒事故的發(fā)生,及時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,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,特擬定本食品抽檢與留樣制度。
1.目的:為控制配送食品的安全風險,規(guī)范檢測室留樣操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2適用范圍:適用于田野公司所有抽檢食品的檢測。
3.職責∶品控室檢測員負責樣品采樣、檢測、記錄及留樣記錄,所有記錄建檔并保存2年。
4.內容∶
(1)留樣︰留樣食品為每件100克。按照樣品類別存放于樣品儲存柜內,并標上供應商、品名、留樣數量、日期,留樣時間為48小時。
(2)檢測內容∶蔬菜,水果——農藥殘留肉類——瘦肉精
(3)檢測方法︰按國家標準4.4檢測要求︰
(4)蔬菜、水果每日檢測12件產品。
(5)肉類每家供應商檢測1件產品。
(6)檢測結果記錄∶檢測員按檢測要求定期對到廠產品進行抽檢,將結果記錄在《檢測結果記錄表》中,各儀器檢測打印出來的檢測結果附在記錄表后,作為查詢依據。
(7)樣品銷毀︰樣品達到規(guī)定的留樣時間后,檢測員要清理留樣產品,為防止污染,所有留樣產品均需進行土埋處理并做好銷毀記錄。